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企业的监督管理,近日,辛寨镇食药所配合禹城市局,对辛寨镇6家生产企业展开专项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家食药总局关于食品安全的有关要求,重点检查了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等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检查中发现,企业在进货查验、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和食品添加剂使用等制度方面落实良好,但也存在擅自改变生产环境条件、从业人员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当场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于5日后对其整改情况进行检查。下一步,禹城市食药局将继续把专项检查作为一种有力的监管手段,一方面通过邀请食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专家共同参与等多种方式,增加基层监管人员的现场业务培训机会;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专项检查的作用,一经发现问题,坚决予以查处。同时,各生产企业与禹城市食药局签署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确保不出现源头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