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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拟命名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县

栏目: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1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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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从2014年10月开始,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威海5个市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工作;2015年3月,沂源县等13个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试点工作。

  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各创建试点市、县紧紧围绕确保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目标,普遍强化政府主导,加强综合保障,夯实治理基础,狠抓系统整治,突出正面引领,强化督导检查,深入宣传发动,推动多元参与,在各领域、各环节广泛开展创建。通过创建,各创建市、县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部门联动、协作配合明显增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升。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市、县创建工作总体安排要求,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于2016年10月对上述5市、13县开展了群众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均在70%以上,达到合格要求。在此基础上于2016年11月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 12月组织部分省食安委成员单位和中央驻鲁及省级主流媒体开展检查评价。经检查验收和评价,下列各市、县创建工作整体水平达到验收合格要求。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拟命名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文字形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内容要求真实有据。  

    一、拟命名的山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5个,按行政区划为序,下同)

  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潍坊市、威海市

  二、拟命名的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县(市、区,12个)

  沂源县、高青县、滕州市、广饶县、邹城市、新泰市、五莲县、兰山区、禹城市、冠县、博兴县、鄄城县